玻璃幕牆安全防護 建標〔2015〕38號 摘要

來源:神安玻璃 作者:雷人

(一)新建玻璃幕牆要綜合考慮城市景觀、週邊環境以及建築性質和使用功能等因素,按照建築安全、環保和節能等要求,合理控制玻璃幕牆的類型、形狀和麵積。鼓勵使用輕質節能的外牆裝飾材料,從源頭上減少玻璃幕牆安全隱患。
  
  (二)新建住宅、黨政機關辦公樓、醫院門診急診樓和病房樓、中小學校、托儿所、幼儿園、老年人建築,不得在二層及以上採用玻璃幕牆。
  
  (三)人員密集、流動性大的商業中心,交通樞紐,公共文化體育設施等場所,臨近道路、廣場及下部為出入口、人員通道的建築,嚴禁採用全隱框玻璃幕牆。以上建築在二層及以上安裝玻璃幕牆的,應在幕牆下方週邊區域合理設置綠化帶或裙房等緩衝區域,也可採用挑檐、防衝擊雨篷等防護設施。
  
  (四)玻璃幕牆宜採用夾層玻璃、均質鋼化玻璃或超白玻璃。採用鋼化玻璃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《建築門窗幕牆用鋼化玻璃》JG/T455的規定。
  
  (五)新建玻璃幕牆應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,加強方案設計、施工圖設計和施工方案的安全技術論証,並在竣工前進行專項驗收。